第四百二十三章?鹊桥-《情何以甚新书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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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所朝之“圣”,就是那末端的佛首。

    整段杵身,就是朝圣之路。

    朝圣者一共有三个,分别是一个乞丐,一个平民,一个贵族。

    这组金属浮雕铺满了整段杵身,只留出了两个握柄的位置。

    两处握柄,恰好分隔开三段朝圣图,也将降魔杵等分为三截。

    值得一提的是,末端的那佛首,并不是主流佛宗所崇的任何一尊佛。

    雕刻的是“黄面佛”。

    这尊佛,当然不曾见于任何传说或佛典中,因为这是黄龙卫大将军黄弗自己造的一尊佛。

    黄龙卫乃至于荆国,因此有多么不受正统佛门待见,也就可想而知了。

    此杵名为“普度”。

    本是黄弗自己的随身兵器,随之征战多年。在黄舍利十岁生日的时候,将之送给了黄舍利。自己则另外请人打了一支降魔杵,凑合用到现在。

    在荆国有一句话流传得很广,叫“宁招杀神,莫惹普度。”

    杀神是鹰扬卫大将军中山燕文的配兵,而荆国七卫之中,鹰扬卫为第一。

    中山燕文之强,毋庸置疑。

    仅从“杀神”这个名字,也可以感受得出来。中山燕文的兵器有多凶。

    但尽管如此。

    在人们心目中,作为兵器,它却凶不过“普度”。

    现在,这样一支凶器。

    被黄舍利单手所握持,但给人的感觉并不凌厉,反而有一种慈悲。

    连带着就连黄舍利凶巴巴的眼神,也看起来像是小女孩斗气。

    而站在黄舍利对面的赵汝成,并不说话,也没有眼神回应。只是微扣的五指之下,乌金色的剑气在游动。

    剑气如龙蛇,游于五指间。

    他喜欢练剑。

    天生的喜欢。

    喜欢到他需要用力去克制,不然很容易就变强了。

    哪怕是在最颓废、最放任的日子里,他也嬉皮笑脸地要学一学姜三哥的紫气东来剑典。

    此刻游动在他五指间的庚金剑气,是先代传下来的诸多秘法之一。

    说来好笑。

    那些先代弄了个宝库,代代传承……一门心思想要复国来着。

    也不知脑子坏得是有多厉害。

    在这无垠广阔的现世,独独只有六大霸主国并立。号为天下强国,雄视天下。

    多少雄主明君,盖世豪杰,都无法取而代之。

    你要人没人,要兵没兵,靠一张嘴,就想要复国?

    那个宝库也是够搞笑的,修行世界日新月异,天底下哪个强国的秘术库不是代代革新?

    你们攒那么多秘法,已经有一大半过时了好吗?还有一小半,也坚持不了几年了。能凑合用的就那么一些——

    还是开始学了才知道。像大五行混天步这种要求极端复杂的破术,不被淘汰才有鬼,再过一百年,估计就绝无练成的可能了。

    今时今日,纯粹的大五行之风要上哪里去找?要不是邓叔……

    只辛苦了邓叔。

    你死前留封遗书,来一句,“勿忘父辈之志”,我就要赔上一生去送死。

    自己送死之前,还要生一个孩子,留下血脉,让后代继续去送死。

    像你一样,像你爹一样,像你爷爷一样。

    去你的吧!

    我连你长什么样子都没见过!

    一直到看到那根断指前,赵汝成都是在心里这样跟自己说。以此对抗那莫名其妙的血脉的羁绊,那所谓的“祖辈之恨、五代血仇”的捆缚。

    他天生的聪明,不愿意继续无望的所谓“事业”,更不愿意成为死者意志的延续。

    他要过他自己,哪怕是“没有意义”的过自己。

    人生何必要意义?

    他没有未来,越显眼死得越快,倒不如就浑浑噩噩的过去,能享受一天是一天。

    邓叔也从未要求过他,尊重他的一切选择……

    但是看到那根断指后,一切已不同。

    他太过聪明以至于无法相信自己。

    无法像那些“傻子”一样,永远怀抱希望。

    但他终于如此深刻地体悟到——

    逃避无用。

    此刻他手指间游走的乌金色剑气,光泽极美。

    在场绝大多数人都只认得出它是庚金剑气的一种独特用法,却看不出它的根底。

    它其实有一个好听的名字,名为……

    “鹊桥仙”。

    与殷文华的相斗,根本没有逼出此术的真面目。

    唯有黄舍利这样的霸主国天骄,才有究其根本的待遇。

    现在,他要让天下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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