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百八十三章 改判-《我在大明摸鱼的日子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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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小的家住城南,家中有屋又有田,谁知道那朱昱,有朝一日来,看中了我的儿,就往家中带,谁知道没多远,就看到了儿的尸。”

    “他家家大势大,小的状告无门,还请侯爷做主,给小儿申冤。”

    “可有人证?”

    “有的,当日有人看到过,却是不敢给小的作证,也因此申冤无门,今时不同往日,我去说了下,他就同意了,现在就在府衙外。”

    听完点了点头,郑雄便说道。

    “传人证。”

    “当日你亲眼目睹是吗?”

    “是的,正是永嘉侯府的二公子所做。”

    “当日还留有一件凶器,小的一直保管,从不示人,为的就是有朝一日,能够碰到大人这样的好官,为民做主,今日小的一并带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呈上来。”

    朴实无华的一柄短刀,郑雄煞有其事轻轻接过。

    看了看,这算啥?

    有东西也没条件鉴别啊!

    “还有没有别的人证之类的?”

    “有,与他随行的一人小的认识,是小的家附近闲人,他亲眼目睹,据他所说,事后给了点钱封口,同样不敢多嘴,也是今日小的提了,他便也同意过来了。”

    项后说完,郑雄再次传召了人证。

    再次听完,郑雄没别的想法,就感觉这些人头是真的铁。

    好大的勇气。

    谁给的,我给的吗?

    一切顺利的不成样子。

    以往不敢作证的,通通跳了出来,给郑雄一股不真实的感觉。

    算了,反正不是自己倒霉。

    听完,看完,郑雄面色严肃的看着朱昱。

    “朱昱,你还有何话说?”

    被折腾的没有一点力气,朱昱也不言语,这个时候嘴硬已经没用了,遭受了现实的毒打,只剩沉默。

    “你不开口,本府就当你默认了。”

    你可真是狗啊!

    “来人,签字画押。”

    没有丝毫动作,朱昱任由人随意摆弄。

    郑雄也没追求签字,而是直接让人拿起手指,沾上印泥,弄了个指纹。

    妥妥的伪供。

    但是人证物证俱在,倒是可以查证的。

    就这样,一套弄完,朱昱再次多了一条罪名。

    “朱昱,蓄意杀人,人证物证俱在,八月十五日,改为剐刑,千刀万剐,以谢其罪。”

    麻木,这是第几次了。

    “听说了吗,永嘉侯府的公子昨日刚判了五马分尸之刑,今日就改判了剐刑。”

    “加上前两天的腰斩,一次比一次严重啊!”

    一处小饭馆,几个吃饭的人交头接耳,听到一桌谈起,另一桌立马有人接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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