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一杯喝完,楚喆眼神已经有些迷离。 倒不是他的酒量差,而是他在京城喝惯了那些浊酒,而顺城驿馆给他们准备的东西虽然都是次品,但自从尝过楚嬴的五粮液之后,整个顺城的百姓们谁也不想再喝原来那浑浊不堪的浊酒了。 甚至原本那些酒坊在见识过楚嬴的酿酒技术之后,也都自惭形秽,要么追随楚嬴,要么转行,虽然百姓们也想给楚喆上劣酒,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了。 “好酒,这酒竟然比宫里的御酒还要好喝,没想到楚嬴竟然在封地里藏了这样的东西不肯上贡,他日我定要在父皇面前好好参他一本。” 两人一杯接着一杯,不多时,楚喆就已经醉眼朦胧。 这时楼香却突然一伸手抓住了楚喆腰间佩剑的剑柄,把楚喆吓出了一身冷汗,醉意立刻醒了大半。 却见到楼香只是拿着佩剑在半空中耍了个剑花:“殿下,奴家刚才说在草原娶妻的三条规矩,其二便是在娶亲之时,要亲手从女方手中拿过马鞭。” 哗啦! 佩剑在他手中猛地刺出,带起一片银光,配合着她的曼妙身姿,竟然让楚喆一时间看出了神。 “那敢问姑娘的马鞭又在何处?” 楚喆已经意乱神迷,此刻的他看着楼香的每一个动作,都觉得她正在暗示自己。 楼香转过脸来,借着烛光只能看到半张侧脸,却依旧美得动人心魄。 “殿下以为这马鞭当真是那么好拿的么?想要拿到马鞭,就要在赤手空拳的情况下打赢对方。” 当然,一般情况下男子都不会输给女子,就算双方实力真有差距,但已经到了这个地步,女方肯定也不忍心真用马鞭在自家情郎身上留点伤疤。 所以大多数时候,男方都能顺利拿到女方的马鞭。 但楼香这一番话却让楚喆开始打量起了自己。 虽然从小就有习武课程,但楚喆常年被酒色掏空的身体的确没有什么战斗力。 再看刚才楼香舞剑时虎虎生风的模样,让他心中也明白,自己绝不可能是楼香的对手。 “当然,以殿下战场上的谋略,又有谁会在意武功这些细枝末节呢?谁要是能嫁给殿下,定然会将马鞭双手奉上。” “嘿嘿,姑娘过誉了。” 第(2/3)页